众文字[2017]第8号
关于撤销“中国大众文化学会
知青文化研究基地”等二级机构的决定
学会各部门、各二级机构:
根据民政部、文化部关于社团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会二级机构的发展建设,学会决定对所属二级机构中有违规、违纪行为、不按期缴纳会费和长期不开展活动及开展活动不利的二级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的二级机构名单如下:
中国大众文化学会知青文化研究基地,
中国大众文化学会福建厦门双十校友培训学校,
中国大众文学学会龙文化研究中心,
中国大众文学学会书画创作基地,
中国荆浩书画创作基地,
中国创世神话研究基地,
中国堪舆文化研究基地,
中国大众文学学会美丽文学专业委员会,
中国大众文化学会佛学文化专业委员会,
中国大众文化学会佛学文化传承基地。
中国大众文化学会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