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26 历届代表大会
关于修改中国大众文化学会章程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6日

阮菊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第三届理事会,就《中国大众文化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修改工作做如下说明。 

本会现行章程是2011年3月26日第三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章程》在我国大众文学和大众文化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近五年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的大众文化事业也取得了较大发展。近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文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特别是学会更名为中国大众文化学会后,我会的业务范围有了拓展,《章程》需要适当修改。本着完善原有《章程》、使其更适应现阶段学会工作开展需要的方针,按照社会团体章程范本,在尽可能保留原有条款不改动的基础上,对《章程》做出如下几点修改。 

一、《章程》第一章第二条修改为:“本团体是由从事大众文化事业的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编辑出版家、教育家、文化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学术性和非盈利的社会组织。”此条增加了编辑出版家、教育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修改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努力弘扬民族正气,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文化发展为了人民大众,文化发展依靠人民大众,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大众共享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不懈努力。”本条增加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内容。 

二、第二章 业务范围内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组织大众文学作家,努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扎根生活,创作出有筋骨、有温度、有道德、有深度、有正能量的、有艺术感染力的、雅俗共赏、为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要密切关注网络文学创作,不断提高网络文学作者的思想文化修养和审美境界,及网络文学的思想艺术质量,促进网络文化健康发展。” 

这一条增加了文学作品要“有筋骨、有温度、有道德、有深度、有正能量的、有艺术感染力”的要求,并增加了对网络文学创作的关注和对网络文学作者的扶持。 

将第三款修改为“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辩证关系。普及大众文化知识,繁荣大众文化事业,提高大众文化品位,扶持大众文化新人,开展健康有益的大众文化创作、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开展有关大众文化艺术的表演、展览、培训、比赛活动,经批准、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大众文化艺术评奖及评比表彰先进会员等工作活动。”此款内增加了“处理好普及与提高的辩证关系。及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或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开展有关大众文化艺术的表演、展览、培训、比赛”等内容。 

将第四款修改为:“努力开展民族文化、民间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生态文化等多姿多彩,生动活泼的大众文化活动,满足群众精神需要,建设精神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守卫精神家园”。此款增加了“红色文化、生态文化”。 

新增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一款作为第五款,内容为:“积极参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要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规律,努力为我国民间广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搭建传承平台,创造发展机遇,提供交流渠道,不断提高其社会地位和文化艺术修养。” 

将第六款修改为“广泛团结、组织广大的大众文化作家、表演艺术家、研究家、教育家、民间文艺家、编辑出版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大众文化人员,深入开展国内外,海内外,大众文化交流工作,让大众文化深入人心,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此款增加了“教育家、编辑出版家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让大众文化深入人心,让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内容。 

此外,还对《章程》个别字句作了修改、调整、补充,内容并无实质变化,故不再一一详述。 

以上说明,提请各位代表审议。 

谢谢大家! 

                                                              2016年10月15日